今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,许多地区相继对老党员给予了一些经济政策上的帮助。按照入党时间,1937年7月6日以前、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、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,每月分别发给820元、760元、680元。
此外,还有农村老党员一次性补助5000元。只要你是新中国成立前的党员,或者是有党组织关系住在农村的老党员,或者是从未享受过退休待遇的老党员。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,就可以一次性领取5000元补贴。
另外,我想给大家解释一下退休人员的概念。退休和退休不一样。退休待遇总体比退休好。退休人员工资按原标准不变,还有各种福利补贴。医保可以实时报销。退休的话只能领养老金,还需要缴纳一定年限的医保,才能享受终身医保的待遇。
现在有消息说我们老党员除了退休金还能按级别领一笔补助。这是什么?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
据悉,广东省珠海市三灶镇对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老年党员提供生活补助。
一、党组织关系在三灶镇,除身体原因外,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退休老党员。第二,在三灶镇的工龄达到了十几年,党龄也是十几年。第三,达到退休年龄,符合这三个条件,就可以领取相应的生活补助。
具体补贴标准如下:根据党龄分为三档,即党龄在10至20年之间,党龄在20至30年之间,补贴金额为每月150元、200元、250元。
并且除此之外,还有五种情况可以在党龄的基础上申请增加一个档次差的补贴额度。之一位军队烈士家属,第二位困难老党员,第三位战争经历,第四位省级荣誉,第五位退休老党员。
还需要提醒您的是,对于这五类人,有一部分受到了党纪、政纪、法纪等处罚。,并在原有基础上扣除一个等级差。如果是获得过国家荣誉的老党员,可以直接申请晋升两级。这也是一种系统的奖惩方式。
一百年前,这些老党员常年奔走救国,为我们美好的生活打下基础。现在是时候用实际行动回报他们了。